办理房产继承需要缴纳的税费有哪些? |
分类:从业心得 时间:(2016-05-24 15:58) 点击:514 |
办理房产继承需要缴纳的税费有哪些? 1、继承权公证费用 继承权公证费按照继承人所继承的房地产的评估价的2%来收取,最低不低于200元。 2、房地产价值评估费用。 根据房地产价值的高低不同采用差额定律累进方式来计算,各地的标准不同。 3、房地产继承过户税费。 由房屋评估价0.05%的合同印花税、100元的登记费、5元的权证印花税组成。 (1)继承(直系亲属):(不纳入限购) 营业税:证过5年可免征(未满可在档案馆调前证是否过5年) 未过5年:估价×5.6% 个税:证过5年且唯一住房可免征(未满可在档案馆调前证是否过5年) 未过5年估价×1% (2)遗赠(非直系亲属):(纳入限购) 营业税:证过5年可免征 未过5年估价×5.6% 个税:证过5年且唯一住房可免征 未过5年估价×1% 说明:继承房产过户的权属来源如果写为“继承、赠与”的是按赠与的方法计税。 4、契税 法定继承人继承房地产,免契税,对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土地、房屋权属的,需要缴纳契税1.5%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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